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 6383/2-1983《塑料薄膜和薄片耐撕裂性的測定——第二部分:埃萊門多夫法》。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埃萊門多夫法測定塑料薄膜和薄片的耐撕裂性。
本標準適用于測試由軟聚氯乙烯、聚烯烴、聚酯、復合薄膜和薄片等材料的成品和半成品切取的試樣。
本標準不適用于測試硬聚氯乙烯、尼龍等較硬的材料。
2、引用標準
GB 2918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
3、術語
耐撕裂力:用規定的方法撕裂試樣所需的力,單位為牛頓。
4、原理
使具有規定切口的試樣承受規定大小擺錘貯存的能量所產生的撕裂力,以撕裂試樣所消耗的能量計算試樣的耐撕裂性。
5、儀器
5.1 試驗機(撕裂度測試儀)
應是埃萊門多夫型的(如圖1所示)并包括下列部件:
埃萊門多夫撕裂試驗儀
5.1.1 可動夾具
安裝在擺錘上,擺錘由圓形物的一段構成,并繞滾珠軸承或其他基本無摩擦的軸承作自由擺動。
5.1.2固定夾具
應與安裝在擺錘上的可動夾具準確對齊,每個突具應具有在水平方向(b尺寸,見圖 1)不少于25mm,在垂直方向(c尺寸)不少于15 mm的夾持面。每個交具緊固部分的厚度(a尺寸)在9~13mm之間。當夾具在起始位置準備作試驗時,兩夾具應相隔2.8±0.3mm的距離,使夾在其中的試樣位于與擺錘擺動平面垂直的平面上,夾具的棱邊位于水平線上,該線到擺錘懸掛軸的距離為104±2 mm,并與試樣平面構成27.5°±30′的夾角
5.1.3扇形擺釋放機構
用以支撐升高位置的擺錘并能無任何震動地釋放擺錘。
5.1.4指針和刻度盤
擺錘上帶有圓弧形刻度盤,其刻度值從擺錘容量的0~100%,以便由指針讀數計算出撕裂43 mm試樣所需的平均力,單位為牛頓,精確度在1%以內。
5.1.5增重擺錘
用來附在擺錘上,以增加擺錘撕裂力的容量。
5.2裁樣器
沖刀、單面剃須刀和樣板或其他類型的切割器。推薦使用沖刀1]。
5.3測厚儀
測厚儀在試樣上施加的壓力在160~185kPa之間。測厚儀精度按如下選擇2]:
a.厚度為0.10 mm以下的薄膜,精確度應為0.001mm;
b.厚度為0.10~0.25 mm的薄膜,精確度應為0.0025mm;
c.厚度為0.25 mm以上的薄片,精確度應為0.025 mm。
采用說明:
1]國際標準對切樣刀具沒有詳細規定。
2]國際標準對測薄膜厚度精確度沒有具體規定。
6、試樣
6.1除受試材料規格另有規定外,均應在受試材料的縱、橫向上各取5個試樣(或5組試樣,詳見6.4條)。
6.2試樣應具備圖2或圖3所示的形狀和尺寸。仲裁試樣為恒定半徑試樣,因其具有較好的重復性。
6.3按5.2條中規定的裁樣器裁切試樣。試樣切好后,在其長度方向邊的中心切一條20±0.5 mm的切口,該切口應光滑無刻痕。
注:某些試驗機帶有固定的配套刀具,當試樣裝在試驗機夾具上后,使用這種刀具將樣品切口。這時應經常檢查刀具是否鋒利和切口尺寸。
6.4薄膜的撕裂力較低時,允許取兩層或兩層以上的多層試樣以滿足8.3條的要求。對每組的單層試樣要緊挨著切取,但各組樣品間隔要大致均勻。
注:多層試樣中的某些試樣可能會沿相反方向傾斜撕裂,會使結果偏高。即使讀數可能低于20,此時必須使用單層試樣和容量較低的擺錘。
7、狀態調節1]
除受試材料規格另有規定外,試樣在試驗前應按GB 2918中的規定,在溫度23±2℃,相對濕度50%±5%的條件下,至少放置12h。
采用說明:
1]ISO 6383/2中狀態調節按ISO 291塑料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在溫度23℃、相對濕度50%下,進行狀 態調節至少88h。
8、操作步驟
8.1在試樣被撕裂的方向上測量三個點的厚度,并取其算術平均值。
注:撕裂力與厚度之間不存在直接的線性關系,只有相同厚度試樣所得數據才能作比較。
8.2檢查儀器是否水平,并接儀器使用說明書調整零點。
8.3在試驗中,為了使擺錘在撕裂過程吸收的能量位于擺錘總能量的20%~80%之間,應按8.4條規定的步驟先做試驗來確定是否需要增加增重擺錘或是否需采用多層試樣,每次安裝或取走重錘后,按儀器使用說明書調整零點。
8.4抬起并固定擺錘,調節指針至起始點,將試樣裝在夾具上,使切口朝下處于兩夾具間距的中央,夾緊夾具,小心釋放擺錘,記錄刻度盤上撕裂試樣的讀數。
8.5當試驗機裝有配套切口刀時,按8.4條將試樣夾緊后,使用此刀將試樣切口。
8.6當使用恒定半徑試樣時,應廢棄撕裂線偏離恒定半徑區域的試樣,并補充試樣代替廢棄試樣再試驗。當試驗矩形試樣時,應廢棄撕裂線偏離切口線10mm以上的試樣,并補充試樣代替廢棄試樣再試驗,當撕裂線始終都偏離10 mm時,改用恒定半徑試樣試驗。
9、結果表示
9.1根據刻度盤讀數,按儀器使用說明書計算撕裂每個試樣所需的力,即為每個試樣的耐撕裂力,單位為牛頓。
9.2計算薄膜和薄片縱、橫向撕裂力的算術平均值。數字修約到小數點后一位。
9.3需要時按下式計算標準偏差1],精確到二位有效數字。
10、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注明按照本國家標準;
b.材料的名稱、規格、來源及生產廠;
c.試樣的厚度及試樣組的平均厚度;
d.每個試樣縱、橫向的撕裂力及一組試樣縱、橫向耐撕裂力的算術平均值;
e.試驗溫度、濕度及狀態調節時間;
f.試樣的形狀及方向;
g.一次試驗的試樣數,多層試樣中每組的試樣數;
h.需要時報告一組結果的標準偏差;
i.試驗人員及日期。
聯系人:眾測機電
手機:13573186932
電話:13573186932
郵箱:3325919032@qq.com
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銀豐國際生物城A3-2
QQ:3325919032